2009年,好萊塢影星艾什頓·庫徹和黛米·摩爾創立了DNA基金會,代表兩位聯合創始人的名字。2012年,公司更名為Thorn。 該機構旨在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性虐待和人口販賣。
Thorn與非營利性組織(ngo)以及亞馬遜(Amazon)和谷歌等科技公司合作,開發一種技術,揭露現有的網絡、非法和濫用內容,并防止新內容傳播。它還旨在防止和制止性交易網絡。該慈善機構與全球20家非政府組織和40家科技公司合作,與18個國家的5000名執法人員和警察合作。
品牌全案策劃公司的沃爾夫?奧林斯歷時6個月完成了Thorn的品牌全案設計,該項目圍繞著新的慈善品牌宣言“直到每個孩子都能成為一個孩子”,強調“恢復兒童享有安全、好奇和快樂的基本權利” 的品牌使命 。
Thorn的品牌全案設計在視覺上是更加樂觀和積極主動。它的特點是一個扁平的,線條畫的玫瑰刺的符號,一個全大寫的,無襯線的logo字體和一個橙色,海軍藍和白色的核心。
玫瑰刺的象征圖形被選為象征如何“保護”這種圖案還多次出現在視覺溝通設計中,代表“團結、人數上的力量和積極的防御”,以及一種團體感。logo字體的目標是“更清晰、更堅實”與前一次相比,這一次象征著“實力”。
Thorn的品牌全案設計中還包括一套與thorn風格相同的線條圖標,用來代表慈善機構在品牌戰略文件中的挑戰。這包括一個代表“安全”的孩子和家長或監護人的圖標,一個代表“reach”的地球儀。向上的箭頭表示“沖擊”。
由于題材的敏感性,攝影作品中所使用的圖像和照片都極少,而且“有意減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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