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特迪瓦全稱科特迪瓦共和國,科特迪瓦在法語的意思是“象牙海岸”,應該國政府要求,中華人民共和國用音譯名為科特迪瓦,首都是亞穆蘇克羅。科特迪瓦國旗采用于1959年,并于1960年8月7日獨立時啟用。國旗呈長方形,長與寬之比為3:2。旗面由三個平行相等的豎長方形構成,從左至右依次為橙、白、綠三色。橙色代表北部的熱帶大草原,也象征國家的繁榮富強與人民的愛國精神;白色象征南、北方的和平團結的希望;綠色代表南部地區的原始森林中豐富的自然資源。橙、白、綠三色還分別解釋為:民族愛國精神、和平與純潔、對未來的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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